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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收车辆“进沪费”成被告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2日00:44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据新华社电 近日,北京市民李刚向上海卢湾区法院递交了行政诉状,状告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向外埠车辆额外多收“进沪费”。这是继天津市市政工程管理局征收“进津费”被告上法庭后,又一起由个人代表公众利益对地方政府提起的行政诉讼。

  按照《上海市贷款道路建设车辆通行费征收管理办法》规定,对外省市进入上海市的机动车,征收贷款道路建设车辆通行费,用于归还上海市新建高等级公路、市区高架路、
桥梁、隧道等建设项目的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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