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频频中奖”,公证员提醒———5000元以上大奖不可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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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2日00:44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 |||||||||
本报讯昨日本报刊出《23万大奖?实为骗取“公证费”》一文后,淮南市公证处公证员致电本报,希望通过本报提醒广大读者,意外中奖要谨防骗局,对超过5000元的有奖销售大奖,消费者基本不用相信。 据了解,近日来,淮南市公证处不断接到当事人的咨询,其受骗经历与本报报道如出一辙。据该处公证员分析,在这种诈骗中,行骗者一般会声称自己主办了一项活动并经公
公证员提醒广大消费者,“大奖”“喜从天降”时,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加以鉴别:首先,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仅为5000元。其次,根据有关规定,受理抽奖公证事项的公证处不会要求中奖者缴纳公证费,而由主办方缴纳。如果是要求中奖者事先缴纳手续费、税费等的抽奖活动,都应该引起警惕。另外,抽奖者提供的电话、网址一般都会事先安排专人负责接听或者做好网页,消费者对此不要轻易相信,可以拨打当地的114或者在网上自行搜索相关电话予以查询。 (余锡文 陈勇 杨鹏程 本报记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