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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羁押疑犯可设预审法官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2日00:50 新京报

  北京律协部分律师响应外国专家建议

  本报讯(记者 廖卫华)前日,瑞典“无国界律师组织”主席路易斯建议中国修改刑事诉讼法时设立预审法官制度,由预审法官来决定犯罪嫌疑人是否羁押。他的建议得到了北京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法专业委员会众多律师的响应。

  当日,该专业委员会召开刑事诉讼法修改研讨会,探讨如何借鉴瑞典的经验,修改现行刑事诉讼法。北京律协刑事诉讼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张燕生律师表示,中国的刑事羁押制度没有很好地建立,这是目前超期羁押现象难以杜绝的原因,也违背了《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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