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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 两人大代表涉嫌犯罪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2日01:52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晨报讯华商晨报消息昨日,记者从抚顺市人大获悉,在抚顺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的第二十次会议上,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确认对市人大代表郭峰、陈新采取强制措施的报告。同时,郭、陈二人的人大代表职务被暂停。

  据介绍,49岁的郭峰,曾任抚顺市政府副秘书长、抚顺市工商局局长等职。48岁的陈新,系辽宁天湖啤酒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两人都是抚顺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
表。

  经初步查明:1998年由抚顺市天湖啤酒有限责任公司(国有企业)、抚顺市物协公司(国有企业)等单位出资成立抚顺市中澳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郭峰受抚顺市人民政府指派担任中澳公司董事会监事长。

  1999年6月,中澳实业公司从澳大利亚威特克斯公司进口一批木材,价值254万余澳元,在支付货款过程中,郭峰伙同他人以给付澳方佣金的名义多付给澳方30万澳元,后郭峰在境外将此款提出据为己有。此案正在侦查中。

  48岁的陈新,系辽宁天湖啤酒有限公司董事长。2005年9月23日,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将陈新涉嫌行贿犯罪案件指定由营口市人民检察院管辖。同日,营口市人民检察院以陈新涉嫌行贿犯罪立案侦查。目前,此案正在侦查中。

  (傅广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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