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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 打的要多交一元钱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2日01:54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晨报讯广州日报消息广州市物价局昨天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广州出租车燃油附加的具体执行方案,自11月15日起,广州市民每次乘坐出租车将要交1元的燃油附加,与此同时,出租汽车经营企业在向出租汽车司机正常收取承包费、综合服务费等费用中,每车须返还100~200元/月。

  广州市物价局局长沈志超同时表示,向出租车乘客征收燃油附加只是临时措施,与
出租车经营企业返回费用同步执行,如燃油附加取消,则返还费用措施同时停止执行。“如国内燃油价格长期高企或继续上涨,对出租车运价进行调整也不是不可能的事。”

  (李婧 蓝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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