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 推出旅游佣金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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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2日01:55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晨报讯三湘都市报消息张家界市昨日召开全市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大会。会议宣布《张家界市旅游经营者收受佣金管理暂行办法》、《整顿和规范旅游行业佣金收受管理工作方案》从即日起实行,这表明张家界市在全省率先施行旅游佣金制。 《办法》中明确建立公开合法的佣金收受制度,允许旅行社收取佣金,其他企业和个人不得接受旅游服务佣金,旅游经营者不得向除旅行社以外的其他企业和个人支付旅游服
导游及相关从业人员都是旅行社的雇佣者,司机是旅游运输公司的雇佣者。旅游经营者不得付给导游、司机佣金,导游和司机不得私受佣金。 (曾辉 周志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