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城药店难买“安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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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2日02:21 海峡都市报 | |||||||||
N本报记者薛辉李雅 本报讯昨日起,国家新近出台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安定等常用二类精神药品,只能在有资格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购买,普通药店禁卖。它的施行,是否会影响患者对此类药品的合理需求?
记者昨日调查发现,事实上,多数榕城药店在限售令施行前已不销售限售的精神药品,除了具备资格的十几家药店外,患者购买“安眠药”必须到医疗机构开处方购买。 仅十几家药店可售 记者昨日调查了福州各大药品连锁经营店,发现许多大药店的药柜上都已见不到“安定”的踪影。店员都称,尽管从11月1日开始,普通药店禁售二类精神药品。但实际上,他们之前也没有销售过“安定”。对于出现焦虑、失眠的市民,他们往往建议使用别的替代药品如“枣仁安神”、“黛力新”等或“褪黑素”等保健品。 随机采访的几位市民也表示,即便是在社区卫生院诊治也没有“安定”可买;他们往往会购买店员推荐的替代药物。 记者昨日从福州市药监局了解到,目前,福州市区仅回春连锁的十几家药店经过批准,允许销售安定类二类精神药品。 药监部门: 找医疗机构购买 福州市药监局安监处处长张书宇称,二类精神药品以前在普通药店内便可购买到。不少患者惯用的安眠药和镇静药都属于二类精神药品,主要包括安定、巴比妥、艾司唑仑、芬特明等78个品种。 张处长透露,目前市场上出现市民购买“安定”难的问题,除有资质批准的门槛外,还由于二类精神药品监管严格、利润率低、处方来源困难等因素,不少连锁药店都不愿意经营。这也使得目前大部分的二类精神药品都在医疗机构中使用。他说,限售令将给部分患者带来不便。但患者可到医疗机构购买。 有关药物专家提醒,尽管一些具有镇静、安神作用的替代药品和保健品,虽不属于麻醉药品,但仍需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