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今起助民工讨还血汗钱(图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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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2日03:12 重庆晚报 | |||||||||
本报讯年底要到了,政府部门又开始为民工追讨薪水。昨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建委和市总工会联合宣布:今天到明年1月底,将着手解决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同时将打击违法招录民工等问题。 这是三部门联合启动的“百日维权”。目前,是用人单位自查期,10日后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重点对建筑施工、餐饮、宾馆服务、加工制造,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
据悉,三部门还将督促企业与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杜绝通过“包工头”等形式非法招用民工,建立预防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长效机制。同时,本报开通拖欠民工工资维权热线63820315,配合政府帮助民工追讨血汗钱。 (记者李心成) 民工如何维权本报给你支招 加班应有加班工资 正常工作日加班,给付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农民工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的工资;休息日加班又不能补休的,给付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本人日工资标准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加班的,给付不低于本人日工资标准300%的工资报酬。 考勤记录作讨薪证据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可参照下列凭证确认劳动关系讨薪。一是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是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是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是出勤记录等。 拖欠工资加倍赔偿 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工资报酬,并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并可责令用人单位按相当于支付农民工工资报酬、经济补偿总和的一至五倍支付赔偿金。 相关新闻 两万农民住公寓 本报讯短短一个月,我市新增了8家农民工公寓,这些公寓绝大多数是闲置房,甚至是烂尾楼改造而来。 市劳务办昨日称,新增的8家农民工公寓,让5000名农民工住进了卫生良好、配套齐全、经济实惠的房子。至此,全市农民工公寓增至20多家,入住农民工增至2万多人。最近一月新增的农民工公寓主要分布在南岸、渝中等主城区。 据民工公寓经营方介绍,经营民工公寓的赚头跟相邻地段出租房比,一点不逊色。 (记者陈斌) 相关新闻 免费介绍去工作 本报讯民工进城找工作,可不必再缴中介费了。市劳务办昨日称,市内各级劳动部门设立的公共职介机构都可免费为民工介绍工作。 日前出台的《重庆市进城务工农民权益保护和服务管理办法》规定: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应当在服务场所设立专门窗口,免费为农民工提供职业介绍、职业指导、求职登记和咨询等服务。目前,全市40个区县劳动部门都设有至少一家公共职介机构。此外,进城务工农民还可在职业鉴定方面享受评审费减半收取的优惠。 (记者陈斌) 网络编辑:李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