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缴养路费从本月起开始办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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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2日03:22 重庆晨报 | |||||||||
本报讯(记者杨光毅)重庆市交通征费稽查局昨天(1日)发布的消息说,2006年的养路费包缴,从本月11日起开始办理。其持续时间要到明年1月31日。上述时间之后,不再办理2006年的养路费包缴。 养路费包缴一般针对单位,实际上是一种优惠手段。申报包缴的车辆,必须是车辆所有者应缴费车辆的总台数。对已享受政策性减征养路费的车辆,不再纳入包缴申请范围。
包缴期内,当年新增车辆的养路费,仍按全费额计征,次年起纳入包缴。次年的包缴比例不低于95%%,以后可按车辆的使用年限递减,每年递减一个百分点。包缴车辆,每年的养路费至少可节约5%%。个人车辆实际上也能享受到养路费的优惠:在11月11日到明年1月31日期间一次性缴2006年的养路费,那么可节约2个月的费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