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乘出租车交燃油附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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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2日03:25 山西晚报 | |||||||||
据新华社电 从11月15日起,广州市民每次乘坐出租车将要交1元的燃油附加。 除此之外,11月15日起,出租汽车经营企业在向出租汽车司机正常收取承包费、综合服务费等费用中,每车须返还100-200元/月。广州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指出,政府有关部门及出租汽车经营企业,近期内不得新增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张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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