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兆豪汽车广场本月15日拆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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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2日04:06 深圳商报 | |||||||||
鑫兆豪汽车广场本月15日拆除 昨天下午已经实施封场 【本报讯】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鑫兆豪汽车交易广场拆除一事终于有了明确的答案:福田区定于11月15日对这一违法建筑实施拆除,该区执法部门已于10月31日在鑫兆豪
建红树林汽车展场解决车商去向 对鑫兆豪汽车交易广场违法建筑的查处一事,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领导曾就查处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福田区严格依法进行查处。 在对鑫兆豪汽车交易广场的查处过程中,福田区委区政府遵照市委市政府关于严厉查处违法建筑和违法用地的指示精神,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程序办事。区查违办和香蜜湖街道办事处领导多次深入现场办公,与展销商代表进行座谈,了解他们的实际困难。区城管执法局先后两次为50多家汽车展商举行听证会,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区政府就汽车展销商的分流问题进行反复调研和论证,拿出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决定在福田汽车站西南侧建设一个红树林汽车展场,以解决这些展销商的疏导问题。目前福田区正在抓紧红树林汽车展场的建设。 昨天,记者在现场看到,该汽车展场周边都已经用围栏拦住,仍有30多家经销商在内开店营业,大量未销售的新车停放在汽车展场内。部分经销商已经搬离汽车展场,展厅人去楼空。 福田将出动600人参与拆除行动 据了解,为了做好本次拆除工作,福田区政府专门组织召开了会议研究部署,成立了以区长张礼铜任总指挥,副区长张仁利任常务副总指挥的行动指挥部,并成立了综合协调、宣传报道、市场疏导等8个工作组。这是自去年福田区开展梳理行动以来声势最大的一次拆除行动。 11日1日下午,福田区副区长、查违办主任张仁利在鑫兆豪汽车交易广场现场介绍说,依照工作方案,执法人员将于11月13日下午3时组织联合清场行动,14日上午10时采取停水、停电措施,正式拆除行动将于15日9时30分准时开始,参加拆除行动的人员将达600名。对不按规定时间自行搬迁的汽车展商,司法部门将组织对展场库存的车辆、物品进行公证,然后实施强制搬迁,对拆除过程中可能引起的法律纠纷进行物证保全,并做好相关的公证工作。相关链接 鑫兆豪确属违法建筑 据福田区城管行政执法局查明:鑫兆豪汽车交易广场位于福田区侨香路南侧,占地58244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7674平方米,属深圳市香蜜湖度假村有限公司红线用地,土地用途为旅游度假及游乐,使用年限为40年。2002年8月1日,香蜜湖度假村将该地块中的52032平方米出租给深圳市鑫兆豪实业有限公司,并签订了3年租赁合同,约定该土地用于汽车展销场。2003年11月20日,鑫兆豪实业公司又将该交易广场的经营权和管理权转让给深圳市嘉乐华实业有限公司。2003年12月30日,香蜜湖度假村有限公司重新与嘉乐华公司签订租赁合同,使用期限3年。2004年4月,鑫兆豪汽车交易广场实际占地面积为58244平方米。 经查实,深圳市香蜜湖度假村有限公司、深圳市嘉乐华实业有限公司、鑫兆豪汽车交易广场展商未能提供鑫兆豪汽车交易广场《临时土地合同书》和《临时建筑规划工程许可证》等临时建筑合法有效批准文件。福田区城管行政执法局到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市规划局等相关职能部门调查取证,没有查到该汽车交易广场合法用地和报建手续。市规划局在给福田区查违办复函中称:“位于深圳香蜜湖度假村有限公司的‘鑫兆豪汽车交易市场’未经规划部门批准,其临时建筑也没有办理过报建手续”。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复函称:“鑫兆豪汽车交易广场属于未经批准擅自改变用途的临时建筑用地。”鑫兆豪汽车交易广场展销商,未经相关部门批准,投资建设汽车展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所建工程属违法建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