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让公共利益永远“优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2日06:37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下发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意见的通知》,要求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公交优先”战略。(11月1日《中国青年报》)

  让“公交优先”理念深入人心,是保障大多数百姓利益的举措。笔者则更进一步联想:我们的公共产品与服务能不能都优先考虑大众的利益?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经济高速发展和减少贫困人口方面取得了惊人成绩。然而有报道指出,我们社会的贫富差距已经突破了合理限度。世界银行行长沃尔夫威茨分析了中国贫富差距扩大的原因:“首先是教育、医疗保障、其他资产和机会分配的不公平,才导致了收入差距的增大。”公共产品和服务匮乏正是沃尔夫威茨指出的引发贫富差距扩大的主要因素。

  在经济学意义上公共产品与“私人产品”不同,其特点是“非竞争性”——因为产品和服务由公众自由享用,很难向个别消费者计算和收取费用,因此不能完全以市场的方式供给;“非排他性”——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效用不可分割,你能享用,他人也能享用,你的享用不会也不可以影响和妨碍他人的享用。因此,要让所有民众共享发展成果,政府必须责无旁贷地承担提供公共产品与服务的责任。

  近年来,我国的税收增长幅度大大高于同期GDP增长,税收占GDP的比重也由1996年的10.18%,增长至2004年的19%,而且还有不断上升的趋势。虽然我国财政支出中社会保障、公共福利等项目比重正在不断上升,但总量仍然偏低,在2003年的国家实际支出中,只有21.33%用于公民最需要的社会保障、抚恤救济、教育、医疗卫生四类项目(2004年《中国统计年鉴》)。民众诟病的“教育滥收费”、“医疗乱涨价”正暴露了政府对教育、卫生等公共产品与服务投入不足,我们的财政投向对公众以及弱势群体的关心确实还不够。

  构建和谐社会关键是要在制度安排上充分运用公共财政理念,树立公共优先目标,实现财政向弱势群体和贫困地区的转移支付,从而努力消弭不公、走共同富裕之路。我们期待在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大道上,载满公共利益的列车将永远处于“优先”的位置。顾一冰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