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将分为四种类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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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2日06:44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 现行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方法面临变革,省公安厅交管局昨就即将出台的《江苏省交通事故当事人责任认定规则》召开听证会,将对交通过错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不同作用进行科学分类,便于办案人员“对号入座”,避免事故认定的主观随意性。 根据《江苏省交通事故当事人责任认定规则(试行)》,将交通过错行为按照其造成交通事故的不同作用分为突发型、隐蔽型、稳定型、静止型四类,并明确规定不同类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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