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规定“同事不许结婚”违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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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2日07:22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本报讯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单位同事不允许结婚,已经结婚的必须有一人辞职”。日前,江苏省南京市新港开发区内一家电子企业出台此项内部规定,引起舆论一片哗然。北京市劳动监察部门一名工作人员对此表示,企业这些规定违反了国家有关法律,员工可以向监察部门举报;和企业的劳动争议,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提起仲裁,要求应得的补偿金。但如果是口头规定,取证就比较困难,而录音证据的鉴别条件还不完善,因此原则上还是以书证、物证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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