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有责任处置本地区上市公司风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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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2日07:38 潇湘晨报 | |||||||||
据新华社电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日前批转了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 近日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发出的《国务院批转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的通知》称,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承担起处置本地区上市公司风险的责任,有效防范和化解上市公司风险,必要时可对陷入危机、可能对社会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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