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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日广州开征1元的士燃油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2日08:08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该措施实行后,每车每月可得返还费100-200元

  从11月15日起,广州市民每次打的都要交1元的燃油附加,届时,司机将给付发票,车内也将有中英文双语标价签。同时,11月15日起,出租车经营企业将向出租汽车司机返还每车每月100-200元的承包费、综合服务费等费用。昨日,广州市物价局负责人表示,这两项措施均为临时性措施,一旦93号汽油价格降至3.7元/升或以下,这些措施将取消。

  昨日公布的通知还明确,11月15日起,出租汽车经营企业在向出租汽车司机正常收取承包费、综合服务费等费用中,每车须返还100-200元/月。对此,市物价局价格处负责人表示,前段时间部分企业已适当降低出租车费用的,此次返还数额可适当减少,之前没有采取减负措施的,应该执行200元/月的返还额。据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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