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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岁男孩投诉凭嘛把我的行踪告诉爸妈(附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2日08:55 每日新报

  “家校通”的出现,得到了很多家长和学生的支持,但也有个别学生持反对意见。新报记者胡凌云摄

  读者提供信息:

  学校使用“家校通”,享受此项服务的学生每天进校和出校的时间将会通过短信发
送到父母的手机上。家长们都很开心,可是学生却认为这种做法侵犯了自己的隐私。

  新报记者李柏彦贾林娜

  昨天 14: 00左右天津日报大厦内

  这名提出质疑的学生是一名 12岁的男孩,他名叫舰舰(化名)。两天前,本报编辑部收到他寄来的一封长信,在信中列举了自己被家长“监视”的事实。

  “我今年上小学六年级,不久前,学校使用‘家校通’,其中有一项服务是将我进校和出校的时间以短信的形式发送到我妈妈的手机上。自从妈妈成为会员后,我便没有一点自由。妈妈将我的作息时间掐得死死的,一点自由都没有。妈妈认为我已经是毕业班,应该全心全意学习,她不准我和同学去打球,也不让我参加集体活动。自从使用‘家校通’后,我就像犯人一样。例如我想和同学去打球,原来我还可以偷偷去,妈妈也不会发觉,可是现在不行了,我哪怕晚到 5分钟,妈妈都会知道。”舰舰说,他没有什么别的要求,就是希望能像其他孩子一样开开心心地生活。

  “现在不是都讲隐私权吗?难道我们小孩的隐私权就不受保护吗?我觉得这种服务就是侵犯了我的隐私权!”舰舰希望妈妈能尊重他,不要一天到晚都守着他,他知道妈妈是为他好,可是这种方式他接受不了。

  记者在采访中得知,舰舰所提的这种“家校通”服务本市很多学校都在使用。很多学校的老师和家长都认为这种服务很好,首先现在很多孩子都乘坐“校车”上下学,家长无法得知自己的孩子是否安全到校。使用这种服务后,家长可以在第一时间知晓孩子的情况,像以往那种“家长、学校两头瞒”的情况就可以有效地避免。

  既然这种服务这么好,那么是否如舰舰所说“侵犯隐私权”呢?津鼎律师事务所的康伟中律师介绍,按照相关的司法解释,家长有管教未成年人的权利,作为监护人有权得知被监护人的行踪,防止出现意外。从司法解释上来看,“家校通”服务不存在侵犯孩子隐私权的嫌疑,而舰舰所提的侵犯隐私权的问题也没有任何法律可以给予支持。康律师认为,虽然在法律上家长的做法无可厚非,不过从全局来看,家长应该和孩子多沟通,得到孩子的理解,这样既可以缓解双方之间的矛盾,也避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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