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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年底前重拳打传销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2日09:04 南京晨报

  晨报讯 从昨天开始,也许将成为某些所谓“直销企业”死亡判决书的《禁止传销条例》正式实施,在条例中,“拉人头、团队计酬、收取入门费”等行为都被明确定义为传销。记者昨日从我省工商部门了解到,为严厉打击非法传销,做好直销市场的管理工作,我省各地工商机关在年底之前开展一次打击传销专项行动,重点打击“拉人头”传销、“团队计酬”传销和利用互联网传销。目前我省相关人员正在京接受《禁止传销条例》的学习和培训,培训结束后,我省将部署严打传销。

  据介绍,当前,以“拉人头”欺诈为主要形式的传销由公开转入地下,行为更加隐蔽、手段更加恶劣,不仅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而且直接侵害人民群众的利益,严重背离商业诚信原则和社会伦理道德规范。直销是一种以面对面服务为基本特征的营销模式,具有减少流通环节、节省广告投入等优点,但因其自身特点,很容易演变为传销,传销也往往以“直销”为名从事非法活动。两个《条例》的制订和颁布,为工商机关开展打击传销和监管直销工作提供了保证,指明了方向。各地工商机关要充分认识到《条例》颁布实施的意义,高度重视学习培训工作。各地工商机关在年底之前开展一次打击传销专项行动,重点打击“拉人头”传销、“团队计酬”传销和利用互联网传销。各地工商机关要制定专项行动方案,确定重点地区,组织全面清查。确定本地长期活动、社会危害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传销组织,进行挂牌督办。对跨地域的传销活动,组织统一查处。对从事传销活动的违法企业,坚决取缔。对转型企业从事传销、违规培训、跨区经营等违法活动依法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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