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环球枪手”荆州领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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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2日09:08 武汉晚报 | |||||||||
惊动国务院、公安部、教育部——— 两“环球枪手”荆州领刑 本报讯(记者蔡早勤通讯员朱天鹏)惊动国务院、公安部、教育部的“环球枪手集团”诈骗案(本报曾多次报道),已由荆州市沙市区法院终结审理。昨日,以提供“枪手”
被告人奚某,现年23岁,山东世野人,系兰州某学院大四学生;现年26岁的陈某系荆州人,荆州某网络公司经理。 2004年9月中旬,被告人奚某为骗取钱财,以出售各类考试题答案、提供“枪手”代人考试为幌子,拟建一个“枪手集团”网站。当奚某在互联网上看到荆州某公司可开办网站业务时,便主动与陈某取得联系。陈按照奚某的要求建好了“枪手集团”网站,并传到奚指定的服务器上。奚又指使陈招聘发帖员和接话员,在网上各大论坛提供考题答案、代人考试的广告。 其间,被告人陈某在得知其网站是用来骗人钱财的情况下,仍然接受受害人打入的电话,谎称“枪手集团”可助考,让受害人将钱汇入“枪手集团”的账号上。 至2005年1月底,共有15名受害人向“枪手集团”账户上汇入人民币72869元。破案后,赃款已全部退还给受害人。 法院认为,被告人奚某、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公诉机关指控二被告均犯诈骗罪,罪名成立。判处奚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处罚金15000元;判处陈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处罚金1000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