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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将实行统一管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2日09:22 青海新闻网

  青海新闻网讯 按照中央和中纪委的有关精神,青海省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将实行统一管理。10月31日,省纪委、省监察厅召开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此项工作。

  实行统一管理后,我省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由省纪委、省监察厅和驻在部门双重领导改为由省纪委、省监察厅直接领导,以进一步加强对派驻机构的领导和管理,进一步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进一步加强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
败工作。

  白玛在会上指出,省委、省政府按照中央部署,决定对省纪委、省监察厅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这是我省纪检监察体制和工作机制的一项重大改革。各有关部门一定要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对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的重要意义,讲政治、顾大局,高度自觉地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确保统一管理工作顺利实施。

  白玛强调,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涉及领导体制、工作职责、工作关系、干部管理等诸多方面的改革,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对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

  特别要注意把握好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第一,明确改革重点。这次改革的重点是改革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现行的领导体制和管理机制。改革后派驻机构的业务工作直接对省纪委、省监察厅负责,派驻机构的干部由省纪委、省监察厅直接管理。第二,理顺工作关系。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后,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工作职责和相关的工作关系也相应地发生了变化,一定要明确认识,准确把握,正确处理与驻在部门的关系,与省纪委、省监察厅的关系,与驻在单位所属系统的关系。第三,强化监督职能。统一管理后,派驻机构要进一步树立“加强监督是本职,疏于监督是失职,不善于监督是不称职“的观念,切实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第四。加强协调指导。实行统一管理后,驻在部门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全面领导责任。派驻机构要准确把握职能定位,与驻在部门建立相互配合、齐抓共管,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白玛最后强调,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稳步推进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省纪委、省监察厅要加强对派驻机构的领导和管理。驻在部门要关心支持派驻机构的工作,为统一管理提供有力保障。派驻机构的全体干部要加强学习,增强团结,严格自律,改进作风,努力开创工作新局面。

  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王秦丰主持会议,并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出具体意见。(记者/洛桑才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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