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系统存在36类突出问题 指定措施专项整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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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2日09:22 青海新闻网 | |||||||||
青海新闻网讯 10月25日,记者在省政法委的相关会议上获悉:在从今年6月开始的“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中,全省各级政法部门从人民群众最不满意、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中查找出政法系统的36类突出问题,并围绕这些问题进行认真整改。 据悉,在这36类突出问题中,法院系统查找出接受妨碍公正司法的宴请和馈赠,办理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告状难、执行难等12类问题;检察系统查找出执法行为简单,
针对上述问题,省高级人民法院重申了《关于严明纪律的七项规定》,制订了《执行案件督办工作的规定》等200项制度,努力解决办案不廉洁及案件执行难的问题;检察系统建立了审查起诉案件的工作制度、案件侦查制度等151项制度;公安系统完善了229项整改制度,进一步完善了警务公开和刑事案件办案公开,细化了窗口单位服务规定,规范了执勤动作礼仪,并对清理返还涉案财物等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司法行政系统健全完善了办理减刑假释的规定和狱(所)务公开等202项制度。 (记者 崔永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