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开征燃油附加费 坐出租每次多付1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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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2日10:08 汉网 | |||||||||
据《羊城晚报》报道从本月15日起,广州市民每次乘坐出租车将要交1元的燃油附加。与此同时,出租汽车经营企业在向出租汽车司机正常收取承包费、综合服务费等费用后,每车须返还100-200元/月。 广州市物价局局长沈志超表示,根据核算,由于油价不断上涨等原因,今年8月份与2004年月平均比,出租汽车单车营运成本增加1281.10元/月。
广州市物价局表示,征收出租汽车燃油附加属临时措施,今后将视油价变动适时调整或取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