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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岁法律工作者举报法官惹来牢狱之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2日10:20 时代信报

  56岁的法律工作者杨继林一不小心因“妨碍执行公务”被关进了拘留所,因此,一次因法官泄私愤的打击报复被演变成了“很正常”的司法事件。在律师和法官之间的较量中,法官的权势占据了上风……

  信报记者潘雷绵阳报道

  10月21日,晚10点07分,在经历了35个小时的人身自由限制后,年近六旬的法律工作者杨继林满脸疲惫的走出了四川省绵阳市盐亭县治安拘留所。

  老杨觉得很冤,在当地人的眼中,他是一个仗义执言的律师,是当地镇人大代表。而就在10月20日的上午,杨继林在前去查询某个案件的判决书时,不仅遭到曾被自己举报的法官抓打,随后又以“妨碍公务”为由被法院实施司法拘留。

  法院办公室

  发生抓打事件

  走出拘留所的杨继林回忆说,他代理了一个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这个案件的二审已经结束,但却迟迟未收到二审判决书。于是,20日上午9点左右,他来到盐亭县法院立案庭进行查询。

  “书记员陈开苹告诉我,9月底以前,判决书就已经被一位叫张陈莉的法官取走了。”老杨说,这位张陈莉,正是该案件的一审法官。之前,他发现张陈莉与一审被告富驿镇卫生院副院长、医疗纠纷的主治医生侯怀维原本是富驿中学的同学,而2005年4月8日,该案第二次开庭后,张陈莉等该案的法官,接受了侯怀维等人的宴请。于是,他就向法院举报了。

  “因为我曾经举报过张陈莉,担心发生不必要的争执,因此就请该法院监察室主任李万永帮我询问判决书的下落。大约3分钟后,李回来了,告诉我判决书的确是被张陈莉取走了,李万永主任就让我直接去张陈莉那里取判决书。”

  老杨有些迟疑,但还是去了。

  他说,当时的场面实在有些尴尬,虽然张陈莉的办公室里还有她的两位同事,但当他走进去时,张仍然毫不客气地大声呵斥:“杨继林你有病?你告状成了习惯,连领个判决书都要到法纪室去告?”。

  “我陪着笑脸,解释自己刚才去纪检室并不是去告她,但张陈莉很激动,说我诬告她,站起来就拍桌子,朝我脸上吐口水,我还没来得及擦,她一个耳光就扇在我左脸上。我边喊张陈莉打人了,边退。”几分钟后,两人被周围的法院工作人员拉开。老杨的脸上留下了几道明显的伤痕,西裤也被对方踹上了一个脚印。

  在周围人员的劝说下,杨继林走出了法院,来到和法院相隔不到30米的盐亭县检察院,准备向法纪科举报刚才发生的一切。

  受伤律师

  被送进拘留所

  “法纪科胥科长刚好在办公室,我立即向他讲述了刚才发生在法院的不公平事件,可还没讲到一半,就有3名着装整齐的盐亭县法院法警走了进来,宣布要拘留我,理由是我妨碍公务。”

  老杨说,对方拿着手铐,还向自己宣读了一份拘留决定书,内容主要是说自己妨碍公务,要对自己实施拘留处理。“ 我尊重法院作出的决定,也配合法警工作。”于是,老杨被法警戴上了手铐。但让他疑惑的是,当自己提出想看一下拘留决定书时,对方却声称到了拘留所再看,并没有把那份处罚决定书递给老杨。

  这一细节,记者在21日对目击者法纪科胥科长的电话采访中得到了证实,胥科长说,当时法警的确按照程序宣读了拘留决定书,但没有当场给杨继林看,胥本人也没有看清楚决定书上的内容。而按照法律规定,司法拘留书是应该当场向被拘留人出示并确认的。

  10点半左右,杨继林被法警送进了盐亭县治安拘留所。大约2个小时后,他才看到了那份本应当场出示的拘留书。拘留书上写着“本院在送达XX案件二审判决书时,被拘留、罚款人杨继林对司法工作人员进行侮辱、诽谤、殴打,并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为此,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对被拘留人杨继林拘留15日……”

  律师被要求

  写“认错书”

  当了8年法律工作者的老杨,最后被以妨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为由关进了拘留所。就在杨继林的家人一筹莫展的时候,他们却接到法院一个奇怪的通知。院方称,如果杨继林同意书写一份“认错书”,承认自己殴打、辱骂法院工作人员,那么院方就可以撤销对杨的拘留决定。

  “明明他们已经在拘留书上写着,我是因为殴打、诽谤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才被拘留的,而现在却要让我自己以书面的形式承认自己殴打、辱骂了法院工作人员。这本身就很可笑。”杨继林拒绝了盐亭县法院提出的要求。

  信报记者21日下午3点40分赶到盐亭县治安拘留所时,正巧碰上一辆漆着“法院”两字的蓝鸟轿车在拘留所门口停下,从车上走下的是盐亭县法院院长奉光明和3名法院工作人员。大约2个小时后,4人同时离开了拘留所。

  事后,杨继林回忆说,奉院长一行人到拘留所是来问打人事件的具体情况的,还作了笔录,对杨与法官张陈莉发生纠纷的经过询问得特别详细,并且中途还多次要求杨继林承认曾经辱骂、殴打了张陈莉,但杨继林拒绝了对方的要求。双方多次陷入僵持状态。

  法院3次

  修改事实认定书

  这时的杨继林,已经做好了在拘留所度过余下14个拘留日的准备,他回到拘留室里,整理了一下略微有些乱的板床。

  晚上正吃晚饭时,拘留所的门被打开。来了3人,其中一人身上还穿着警服。他们是法院派出的代表,谈判一直持续了2个小时。

  事后,杨继林说,这份认定书被先后修改了3次,最后自己才在上面盖上了手印。杨继林迟迟没有在事实认定书上签字的原因很简单,他认为认定书上关于他和法官张陈莉之间的纠纷过程,叙述得“很有问题”。

  “我第一次拿到认定书,上面在叙述打人事件时,说我辱骂、殴打司法工作人员。我立即拒绝在上面签字。”由于第一次谈判没有成功,3名法院代表礼貌地将杨继林请出了谈判房间,理由是要和院领导商量一下。大约半个小时后,杨继林被再次请进了谈判房间。

  “第二次拿到认定书,争论的焦点还是关于事件过程的叙述。”杨继林说,认定书被作了修改,“辱骂、殴打”被改成了“辱骂、抓扯”。“这明显与事实不符,我还是拒绝在上面签字。”

  晚9点左右,杨继林被3名法院代表叫进了房间。“这次的认定书上,没有了抓扯二字,上面只是说我辱骂了司法工作者。”杨说,这时的法院代表态度显得非常柔和,不停地说只要在认定书上面签字,法院就会很快撤销对杨的拘留处罚。

  “对于他们的说法,我仍然不同意。”杨继林坚持认为自己在打人事件中,一直处于弱势地位,并且没有辱骂法官的行为,因此仍然拒绝在认定书上签字。

  9点40分,杨继林最后一次被叫进了房间。这次,辱骂、抓扯等字样,彻底从那份认定书上消失了。杨继林就在已经被修改过3次的认定书上面用大拇指盖上了自己的手印。

  10月21日晚10点整,杨继林走出了盐亭县治安拘留所,离开了这个约束他自由长达30多个小时的地方。“我要控告他们,控告他们对我非法拘留的行为。”这是老杨走出拘留所的第一句话。

  “被打”法官

  有“特殊权利”

  就在打人事件发生后不久,自称被杨继林辱骂和打伤的法官张陈莉就没有再露过面。10月21日,记者来到盐亭县法院得知,张已经回去休息了。当天,记者没能与她取得联系,对方手机一直处于无法接通的状态。

  10月22日上午11点半,记者终于拨通了张陈莉的手机。记者在向她说明了身份后,对方显得非常焦躁:“你是哪个嘛?我打没打人关你啥子事?你问这个事情有啥子目的?”记者随后表示,仅仅想了解一下当时发生的情况,但对方抛出一句“我不是张陈莉”就挂断了电话,此后再拨打电话号码,对方手机就一直处于关机状态。

  对于打人事件的情况,盐亭县法院监察室主任李万永说:“事件发生前,杨继林请我去问一下他的某个医疗事故赔偿案件的二审判决书。当我知道判决书是被张陈莉取走后,就将这一情况告诉了杨继林,他们后来发生了一些纠纷。这应该说是必然的,因为张陈莉曾因该案被杨继林举报过,心里当然不舒服了。”

  盐亭县法院院长奉光明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打人事件中的当事人张陈莉也有不对的地方,法院将会按照内部规定对其作出处理。当记者问“如果是两人发生抓扯,为什么律师就应该被送进拘留所,而打人的法官却只是按照‘内部规定进行处理’”时。他说:“法院工作人员在工作时,有一定特殊的权利应该得到保护,如果这些权利不得到保护,以后法律工作的开展就会有很多困难。当然,我们一定会对打人事件中的法官作出处理。”

  10月22日,杨继林以不服盐亭县法院<2004>盐民初字第811号拘留、罚款决定书为由,向盐亭县法院递交复议申请书,要求依法举行公开听证会,撤销该决定书,并确认其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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