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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公布城乡社会综合救助体系建设指导意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2日10:22 新文化报

  本报讯(记者 胡占山) 记者昨日获悉,省政府公布了推进城乡社会综合救助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到2007年底,我省力争建成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主,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法律援助、应急救助等制度为配套的多层次、广覆盖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

  农村困难群众也有低保

  据统计,我省目前有近120万低保对象。从今年10月份开始,家庭成员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25元的农村家庭,也被列入了“最低生活保障网”,今年省政府安排的资金就达7813万元,专项用于对农村困难家庭的补贴,这也标志着我省开始全面实施农村低保工作。

  省政府要求,对主要劳动力残疾或长期患病、无力保证子女享受义务教育以及收养或领养孤儿的困难家庭实施重点保障。

  用4至5年全省建医疗救助制度

  我省约有17万多低保对象患有疾病。从10月份开始,我省启动了城市医疗救助制度,22个县(市、区)成为首批试点,同时我省正酝酿建立“零利润药店”,城市低保对象患大病不用发愁了。

  省政府的指导意见中要求,从2005年起,用2年时间做好城市医疗救助制度试点工作,再用2年~3年时间,在全省建立起城市医疗救助制度。与此同时,要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提高农村医疗救助整体工作。

  城市流浪者可纳入低保

  省政府要求,对确实无家可归并丧失劳动能力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后可送社会福利机构供养;对属当地城市的流浪乞讨人员,按规定纳入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属当地农村的流浪乞讨人员,在救灾救济方面给予关照。

  着重救助城乡贫困家庭子女就学

  在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中,对城乡贫困家庭子女就学救助是一个重要方面。省政府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实行“两免一补”政策,城市低保家庭子女在九年义务教育期间的杂费由有关部门给予减免,高等学校要大力推行国家

助学贷款工作。

  由政府向城市低保户提供廉租房或补贴

  省政府的指导意见中还要求建立城乡特困群众住房救助制度,通过加大

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建设,由政府向城市低保户提供廉租住房或租房补贴以及冬季供热费补贴。结合灾害救助、部门包保等办法,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住房难问题。

  (新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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