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家宝强调:公务员要对人民负责接受人民监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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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2日11:53 生活报 | |||||||||
1日上午,国务院举办学习讲座,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学习讲座并发表讲话。他指出,公务员的权力是人民给的,必须对人民负责,接受人民监督。各级政府和全体公务员都要认真学习、坚决贯彻公务员法,忠于职守,依法行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温家宝在主持学习讲座时指出,公务员法是我国第一部带有干部人事管理总章程性
温家宝对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贯彻实施公务员法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认真抓好学习培训工作,全面准确地掌握公务员法的基本精神。政府机关所有公务员都要认真学习公务员法的基本原则和具体规定,为依法履行职责打好基础。领导干部要带头学好用好公务员法。二是以实施公务员法为契机,加强政府自身建设。要进一步规范公务员的岗位责任和行政行为,提高公务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坚持从严治政、赏罚分明,促进公务员忠于职守、勤勉尽责、遵纪守法;大力加强政风建设,促进公务员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求真务实,密切联系群众,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三是通过实施公务员法,推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依法界定行政机关和公务员的职责,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按照公务员法规定的编制条件,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各类编制的适用范围,积极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明确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的职责权限,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四是加强公务员法配套法规建设,不断完善公务员法律法规体系。抓紧做好与公务员法规定内容有关的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积极稳妥地做好公务员法配套法规规章的制定、修订工作,争取通过3到5年的努力,建立起较为完备的公务员管理法律法规体系。 (新华社电) (生活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