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让老百姓吃得放心――南京水产品已有“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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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2日13:25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昨天本报A26版报道了有关国家工商总局10月31日发出的紧急通知:全国大中城市、边境地区、发生过疫情的地区、养殖大省四类区域必须建立健全禽类产品“挂牌经营”制度,市场内禽类产品要标明禽类生产地、动物检验检疫证明及销售承诺。这篇文章引起不少读者关注。南京市场上出售的禽类有没有“挂牌经营”呢? 记者在新街口、凤凰西街等地农贸市场看到,鸡鸭鹅等摊位前,并没有挂出其产地
知情人士昨日还透露,应天水产批发市场的水产品其实已实行“公示”,实行IC卡监管查询和电子交易系统。据介绍,这套触摸式多媒体IC卡查询系统具备直接为消费者提供追溯查询、地理查询、产品产地信息查询、导购信息查询、政策法规查询、监管信息查询等功能。举例来说,消费者想知道购买的农产品来自于哪个批发市场,是哪里生产的,今后只要在查询机上输入产品的12位编码,就能一目了然。(刘璞孔小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