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监副局长胡建昌被法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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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2日16:00 大华网-汕头特区晚报 | |||||||||
受贿超过10万元违规为梅州大兴煤矿发证造成特大矿难 综合新华社北京11月1日电中央纪委、监察部、国务院国资委、安监总局联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监察部副部长陈昌智通报了几起官煤勾结的典型案例。其中广东省安监局副局长受贿超过10万元违规发证、煤矿公司董事长身份竟是国家公职人员,造成120多名矿工遇难的广东大兴煤矿“8·7”矿难背后的腐败终于暴露在阳光下。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毅中在新闻发布会说,官煤勾结的腐败现象实质是官商勾结,权钱交易,主要表现为: ———政府官员或国有企业负责人在小煤矿入股,谋取非法利益。 ———政府官员暗中自办煤矿或庇护亲属违法办矿。今年广东梅州大径里公司大兴煤矿发生“8·7”透水事故,该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身份竟是国家公职人员。 ———政府官员违规滥用审批权,收受矿主贿赂。初步查明,在“8·7”大兴事故中,广东省安监局副局长胡建昌受贿超过10万元,于6月5日违规批准为该矿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已被移送司法机关。 ———纵容、包庇煤矿违法生产经营。有的煤矿非法生产经营,有的超能力、超强度开采,有的私挖滥采、破坏资源,有的抗拒执法、明停暗开。违法矿主敢于这样做是常有官员在背后充当“保护伞”。 ———参与或默许、包庇隐瞒事故。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金新路电话:编辑部8322700广告部 8312781发行部 8245040汕头经济特区报社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汕头经济特区报社电子报编辑部制作 E_mail:sten@stnews.com.cn 电话:0754--8633440传真:8910196邮编:51504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