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打的每次多付1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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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2日16:00 大华网-汕头特区晚报 | |||||||||
加收燃油附加属临时措施,将随油价变动调整或取消 本报讯从本月15日起,在广州乘坐出租车将每次交1元的燃油附加。这是广州市为应对油价上涨,稳定出租车行业的措施之一,属临时措施,今后将视油价变动适时调整或取消。若油价长期在高位运行,广州将考虑调整出租车基价。
该临时措施从本月15日零时起实行。在乘客方面,在出租汽车运价外加收燃油附加,每车次1元;在企业方面,出租汽车经营企业在向出租汽车司机正常收取承包费、综合服务费等费用中,每车须返还100~200元/月。(南文)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金新路电话:编辑部8322700广告部 8312781发行部 8245040汕头经济特区报社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汕头经济特区报社电子报编辑部制作 E_mail:sten@stnews.com.cn 电话:0754--8633440传真:8910196邮编:51504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