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务专家呼吁尽快恢复城市排水许可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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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2日16:15 深圳晚报 | |||||||||
水务专家呼吁尽快恢复城市排水许可制度 解决水污染需从源头开刀 本报记者金柱报道要遏制水污染日益扩大,要逐步解决水污染给城市带来的伤痛,必须拿污染的源头“开刀”。而解决污染源的关键,在于用行之有效的法规约束排污者。因
我市水环境严重污染是全社会非常关注的大问题。据水务专家分析,其原因主要是污水的无序排放没有得到有效控制。可目前水务部门对于排水单位和个人的管理几乎处于“真空”之中。据市水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由于在2004年取消了城市排水许可制度,所以水务部门目前很难对排水户进行统一管理,而只能将这一管理职能作为特许经营权交由供水企业实施。眼前的事实说明:企业合同很难对一些故意违章排污的单位和个人产生效用。 水务专家告诉记者,城市排水许可制度是从源头上遏制水污染的一剂“良药”。城市排水许可不同于排污许可。城市排水许可管理的是直接或间接排入市政排水管道的生活污水或产业废水,由水务部门颁发。排污许可是向水体、大气等环境中排放的水、气、渣、噪声,由环保部门颁发的。城市排水许可也不同于排水设施竣工验收。排水许可管理的目的是从水质和水量上控制污水的排放、从源头上控制水污染,因此,排水许可绝不仅是“排水工程竣工后投入使用的许可”,而应当包括水质管理的内容,即排入城市排水设施的污水,应当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和《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的规定。水质管理才是排水许可管理的核心内容,排水设施以及污水预处理设施的合格只是水质和水量管理的手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