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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民对供热与物业捆绑收费不满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2日16:50 新华网

  新华网长春11月2日电(社新)几年前,供热企业为了收缴供热费,曾提出这样一个口号:热是商品。可如今又出现一种怪现象:有的居民上赶着交供热费,供热单位却拒收。据了解,出现这种反常现象的都是企业自管供热或是委托供热单位自立的条文:供热费与物业费捆绑起来收,不交物业费就拒收供热费。

  吉林省吉林市是10月25日开栓供热的,可直到11月2日,一些百姓却因为没有交物业
费还生活在阴冷的环境中。近日,新闻媒体不断接到群众打来的热线电话,反映对这种捆绑式收缴供热费的意见。

  镜头一:以前没有物业,现在有了就得一并收钱

  10月30日18时许,记者来到吉林市农林街附近的八一小区。据小区3号楼的席女士介绍,因为家里一直没有供热,她家80多岁的老人被送到其他儿女家暂住。供热已有近一周,这个小区的居民为何还在受冻呢?一些住户道出了缘由:我们还没缴纳物业费。原来,小区居民早在供热之前就要缴纳供热费,但没想到物业公司拒收。理由很简单:这个楼的居民拖欠物业费,物业费和供热费必须同时交才给供热。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由于一些住宅原是企事业单位的家属住宅,所以无需缴纳供热费。然而,像八一小区这样已转归地方管理的小区,物业公司新近才成立,或是物业公司几经易主的,今年都实行了捆绑式收费。负责供热的单位都说,供热费可以缓交,但物业费必须交齐。

  镜头二:买房就得交二年以上物业费,捆绑由来已久

  虽然已经开始供热,但家住吉林市滨江花园的居民也对这种捆绑供热的方式颇为不满。当年居民进户时,物业公司就要求先缴纳供热费、物业费。一年600余元的物业费,可这钱都干什么了?家住4号楼的齐先生总觉得有点冤。据齐先生介绍,滨江花园的物业公司先是把西关热电厂的热量买来,然后在自己的泵房内设了一个阀门供热。由此,供热、物业就是一家了——你要想用我的热,就得缴纳物业费。

  据了解,按照吉林市政府的有关规定,收取供热费的部门必须是供热企业,物业公司无权收取。可在吉林市的一些小区,由于种种原因,物业公司都在代收供热费。出于买热得付钱的道理,大部分居民都会按时缴纳供热费;而物业费的收缴却是个老大难。物业公司为了对住户有个牵制,于是实行物业、供热两费“捆绑”。

  镜头三:物业、供热一帮一,捆绑互利

  物业费、供热费的收缴在一家单位,能够对住户实施牵制。可有的供热、物业并不属同一单位,但因为两家关系好,也能互相“帮忙”。吉林市丰满区恒东花园,供热企业是轻型车厂,

物业管理是恒东物业公司。按理说,两家各收各的钱,不能混为一体。但2004年恒东花园进户时,两家就结为“兄弟”。对此,居民们常常笑说:“你不给‘弟弟’交物业费,‘哥哥’就不会给你供热。”6号楼的张先生每年需缴纳600余元的物业费。“我觉得物业费有点儿贵,种点花,养养草,扫扫楼道,每个月就得50余元。可是不交物业费又不行,它和供热连在一起。胳膊拧不过大腿,我们只有听指挥的份儿。”张先生无奈地说。

  采访中,记者发现类似的供热状况还有很多。按理说,有物业公司管理就得缴费,这是不容置疑的。但为何住户不想缴纳物业费?小区居民的理由有很多。例如,有些单元的电子房门坏了三四个月,直到要收缴供热费了,门才给修上;小区保安没行使职责,丢了东西也不管,住宅财物被盗也不管;房屋、窗户渗水的责任也都被推给建筑商;房屋

开发商没有履行购房前的承诺,应有的绿化带被改作他用。

  基于以上诸多原因,许多居民认为,他们不缴交物业费是有理由的,而物业公司不收供热费是不对的。但是许多人也注意到,物业公司也有他们的难处,但如何处理好这对矛盾,的确需要认真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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