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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户”不采暖也得交热力损耗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3日00:03 新晚报

  实习生 王冬梅 本报记者 苗迎杰

  随着楼房分户供暖的增多,一些小区内居民对物业公司热费收缴问题产生诸多疑问。近日,哈市乔先生打电话称:“我今年不在哈市居住,但物业公司却让我交纳一年的采暖费。既然实行了分户供暖,没人住的空房子凭什么要收采暖费?这个冬天我也不打算入住,供暖公司让我交纳热力损耗费呢,如果收取,那收费标准又是多少呢?”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和乔先生有同样疑问的市民不算少。更让市民纳闷的是,同样是热力损耗费,但是不同小区收取的比例相差甚远。去年,市民汪先生在道外区买了一套房子,虽然冬季没有住进新房,仍按每平方米31.15元交了2000多元的采暖费。市民汤女士同样没在新房住,却按每平方米5元交了热力损耗费。既然都是供暖,走的都是管道,收费差距为什么这么大,收费的依据又是什么?市民对此百思不得其解。带着这些疑问,记者采访了有关部门。

  不采暖要交热损费

  “不享受供暖的市民可以不用交采暖费,但需承担热力损耗费。”这是记者询问哈市供暖办时得到的答复。据工作人员介绍,根据哈市供热管理的规定,如果市民家中已分户供暖,如果不享受供暖则不必交采暖费,但必须承担一定金额的热力耗费。而且,市民需要在供暖期前一个月向供暖公司递交申请说明情况,不能私自断网,双方达成协议签约后,供暖公司才能停止对居民供暖。

  那么,市民不采暖需交多少热力耗费呢?根据《黑龙江城市供热管理新条例》草案规定,分户循环供热的用户申请停止用热,应当交纳热能损失补偿费,按照热费总额的20%向供热单位交纳。供暖办的工作人员讲,热力损耗费的比例正在报批中,目前物业公司都按20%—30%收取。

  采暖费收取有标准

  不采暖也要交这笔损耗费吗?采访中,一供暖公司的负责人说,不采暖居民之所以要交纳热力损耗费,是指居民家虽然不供暖,可其一些室内的基本设施,如天棚、地板、墙壁等还是要散发一定热量的。

  针对采暖费收取有高有低的情况,供暖办的工作人员介绍说,根据相关规定,采暖费的收取标准是每平方米31.15元。如果超出这个标准,市民可向收费单位提出质疑。

  --稿件来自《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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