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官收受贿赂9万元获刑7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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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3日00:17 新晚报 | |||||||||
本报讯(陈宝琨 王君 记者 万佳)近两年,方兴未艾的松北大开发让一些蛀虫“蠢蠢欲动”,他们利用征地补偿款的发放牟取暴利。松北区松北镇某村委会原主任徐某收取9万元巨额贿赂,经道里区检察院侦查终结并提起公诉,近日,道里区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 2002年12月,徐某在该村委会换届选举中以较高的票数当选松北镇某村村委会主任
2003年4月,村民王某所承包的鱼塘按地界划分应属邻村,该鱼塘的征用补偿款已划入邻村账户。王某为了得到补偿款,找到徐某希望得到补偿,协商未果。随后,王某给徐某拿来2万元。几天后,徐某说这件事很麻烦,钱恐怕不够。于是,王某又向亲戚借了2万元给徐某送去。不久,徐某利用职务便利从本村的补偿款中拿出40万元,发放给了王某。 后来,村民陈某等3人为了得到较高的农作物补偿款,找来徐某请其吃饭,又带徐某到开发区一洗浴中心按摩,随即送给徐某5万元。徐某收下赃款后,故意提高陈某等人农田农作物作价标准,发放了陈某3人的农作物的补偿款。 不久,徐某涉嫌犯罪的事实被村民举报,道里区检察院迅速查清了其受贿的事实,徐某最终没逃过法律的制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