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售村产须在公开栏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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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3日01:56 京华时报 | |||||||||
大兴出台村级经济事项招投标办法 本报讯(记者赵升)今后村干部租赁、出售村内建筑物或变卖集体资产时,须通过村级重要事项最高决策机构———村民代表会议,并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才能作决定。此举将有效遏制某些村干部的腐败问题,同时保障村民的知情权。昨天,大兴区出台《村级重要经济事项招标投标办法》。
该办法指出,村里对集体资产进行招投标时,应先在党员大会上通报并征求意见,再由村级组织联席会议向村级重要事项最高决策机构(即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提交书面材料,并向该决策机构做出详尽说明。决策机构依照政策、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出决策,并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