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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部署清理纠正工作 红顶矿主不撤资一律严惩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3日02:06 新京报

  北京全面部署清理纠正工作,公务员和国企负责人入股煤矿须上报登记

  本报讯(记者 申剑丽)近日,北京市下发通知,对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市纪委、监察局指出,凡有规定所述投资入股煤矿行为而逾期不报告登记、不主动撤出投资的,一经发现,将严肃追究其党纪政纪责任,情节严重的将予以公开曝光。

  日前,中纪委、监察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问题的通知》。近日,北京市纪委、监察局转发了该通知并对一些相关问题进行了说明和规定。市纪委、监察局明确要求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有投资入股煤矿行为的,必须向本单位纪检、监察部门报告登记,具体说明是否有本人或以他人名义投资入股煤矿(依法购买上市公司股票的除外)的问题。

  市纪委、监察局进一步指出,凡有上述投资入股煤矿行为而逾期不报告登记、不主动撤出投资的,一经发现,将严肃追究其党纪政纪责任,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追究领导责任,情节严重的予以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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