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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老业委会为钱“交火”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3日03:12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一个不被承认、早应停止运作的业主委员会,竟掌控着小区上千户居民的住房专项维修资金。我们不能接受!”昨日,中央花园临河别墅业委会主任刘晓棕对记者说,他们已经发出移交函,要求老业主委员会对属于新业委会的资产、账目等进行移交。据悉,自中央花园“一分为五”并成立了4家单独的业主委员会至今,新老业委会间“互不买账”的情况已持续了3年。近日,因老业主委员会一直控制着小区部分住房专项维修资金,新老业委会间的矛盾再次激化……

  ·前因后果·

  便于管理:房管局把小区一分为五

  刘晓棕告诉记者,由某房产公司开发的中央花园清水河片区在1998年交付使用后,于次年成立“中央花园业主管理委员会”,李冯川任主任。

  2002年7月,该业委会任期届满后,既没有按规定召开业主代表大会,也未进行选举。由于中央花园清水河片区分为一期、二期、三期、精装版一区、精装版二区、沿河别墅等楼群。为方便管理,武侯区房管局联合晋阳街办于2003年将中央花园清水河片区划分成5个物业管理区,组织成立“业主大会筹备工作指导小组”(以下简称‘指导小组’),其中4个区相继选举出业主委员会。此举引发了中央花园老业主委员会的强烈反对。

  不愿交权:老业委会屡打官司

  2003年6月,李冯川等人以“中央花园业主管理委员会”的名义将武侯区晋阳街办、武侯区房管局起诉至武侯区法院。

  李冯川等认为,晋阳街办、武侯区房管局滥用职权,擅自召开业主大会,其行政指导行为已违背了相关法律法规。他们要求法院判令晋阳街办、武侯区房管局重新指导成立“中央花园业主管理委员会”。

  武侯区房管局辩称,房管局具有包括划分物业管理区域在内的行政职权。就划分一事,房管局征求了街办、社区的意见,用问卷的形式取得大多数业主的支持,最后向武侯区政府报告请示后作出了该决定,整个过程程序合法。

  去年8月27日,武侯区法院以晋阳街办、武侯区房管局已正确行使了行政指导行为,而“中央花园业主管理委员会”任期届满,没有诉讼资格为由,一审驳回李冯川等人的诉讼请求。李冯川等人上诉至成都中院,中院以相同理由维持原判。

  终审判决:责令房管局重划区域

  后来,李冯川搬离中央花园,中央花园老业主委员会副主任黄金成联合部分业主,以个人名义再次向成都中院上诉。黄金成等人称,小区公共设施、设备及娱乐活动场所等无法分割,一旦进行划分,将使公共设施、设备所在地的业主要为整个中央花园片区去承担相应的维修费用。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按相关规定,房管部门具有对物业管理区域进行划分的行政职权。但在划分时应考虑物业的共用设施设备、社区建设等因素,武侯区房管局无法证明自己在作决定时考虑了这些情况。成都市中院于去年12月作出终审判决,撤销武侯区房管局之前划分小区的决定,责令其重新划分该片区物业管理区域。武侯区房管局至今没有重新划分。

  ·焦点纷争·

  新业委会:要求对方“把钱交出来”

  10月31日下午,记者来到中央花园老业主委员会,这里房门紧闭,门前的墙上写明了办公时间:每周一、三、五。刘晓棕对记者说:“10月上旬,老业主委员会又挂出牌子和新业委会‘分庭抗礼’。自从成都市中院撤消武侯房管局的划分决定后,老业主委员会就一直以中央花园业主委员会自居。”

  “小区业主对此持怎样的态度?”记者问。“当初房管局的划分决定形成了中央花园现在的格局,大家都认为这样分开便于管理,而新的4家业委会都是由各自业主选举出来的。”刘晓棕称,新业委会成立后困难很多,最大的难题就是住房专项维修资金,“当初小区业主缴纳的住房专项维修资金还在老业主委员会手里,我们想对业主住房进行维修都没钱。我们前两天对他们发了移交函,让他们对属于新业委会的资产、账目等进行移交”。

  老业委会:住房维修金不能乱用

  昨晚7时许,从老业主委员会现负责人黄金成口中,记者得到另一种说法:“我们才是真正的业主委员会,当初我们任期届满后,曾想组织选举,但遭到房管局和街办的人为破坏,他们将中央花园划成5个部分,就是为了重新选出业主委员会。”黄金成说,“当初成都市中院判武侯房管局撤消划分决定,就意味着由此成立的新业主委员会不合法。”

  当记者提起住房专项维修资金时,黄金成承认这部分资金由他们掌握,并称这笔钱不能乱用。对于新业主委员会发来的移交函,他明确表示不会接受。“为业主着想,大家坐下来,选出一家合法的业主委员会才是正路。”黄金成向记者表达了这样的意愿。

  ·相关说法·

  武侯房管局:一切都按规定进行

  昨日下午,金雁社区居委会李主任接受了记者的采访。他说,社区对选择业委会等问题只有指导义务,对中央花园新老业委会的矛盾,他们也很无奈。在记者的追问下,李主任透露称,关于社区事务,现在社区都与新成立的4家业委会联系。

  随后,记者就此事采访了武侯房管局,该局物业管理科主任科员曾永忠告诉记者,当初房管局按相关规定组织成立“指导小组”,业主自主选举出新业主委员会后,报请了房管局备案,一切都是按照规定进行的;而老业主委员会由于任期届满,早就不应存在。

  记者 杨为为 摄影 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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