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新路”违法提醒两次再处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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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3日04:10 北京晨报 | |||||||||
晨报讯(记者 张涵)“司机同志:您的车在此停放属于违法行为,已被抄录在册。请您下次不要将车停放在此路段上,否则,将会被拍照,并记录违法信息。谢谢您的合作!”现在,一些在朝阳区违法停车的司机能看见这样一张告知单,代替了以往的罚单。 朝阳交通支队的张支队长说,在朝阳区范围内,如果道路管理新近变更,“比如新修还没有设置指示牌,或者原来可以停车的地方现在不能停了,司机在不知情的前提下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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