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建三级三类规划体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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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3日05:32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据新华社北京11月2日电 记者2日从国家发改委了解到,中国将建立三级三类规划体系。根据新出台的规定,国家总体规划、省(区、市)级总体规划和区域规划的规划期一般为5年,可以展望到10年以上。规划衔接遵循下级政府规划服从上级政府规划,专项规划之间不得相互矛盾的原则。总体规划草案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以及涉及国家秘密的外,规划草案应当及时公布或举行听证会,听取公众意见。未经衔接或专家论证的规划,不得报请批准和公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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