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将立法保护饮用水源 污染者最高被罚2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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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3日08:02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北京11月3日消息 云南昆明市将对城市饮用水重点水源进行立法保护,在水源保护区内开垦土地、乱砍滥伐以及倾倒垃圾、钓鱼、野炊等可能污染水质的行为,将可能被处以最高达2万元的罚款。 目前,《昆明市城市饮用水重点水源保护条例(草案)》已制定完毕,条例适用范围为供昆明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集中式供水的饮用水地表重点水源。按照水域功能和防护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