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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农民工拿着工资回家过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3日08:35 每日新报

  新报讯【记者王月】随着冬季临近,从 11月 15日至 12月 15日,全市建筑业农民工将陆续撤场,为了确保农民工拿着工资回家,市建设管理部门向全市的施工企业下发了《关于提前做好春节前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要求所有企业制定出春节前农民工工资发放计划,严禁拖欠。管理部门将对出现拖欠的企业予以重罚。

  层层负责足额支付

  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具有反复性,元旦、春节两节临近,防止产生新的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形势仍然非常严峻。

  为此,《通知》要求,各区县、各集团、总公司和各驻津建管处按隶属关系对所属的建设项目、施工企业中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有管理责任。建设单位、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均对农民工工资承担支付责任。按照“谁承包,谁负责”的原则,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所承包工程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主要责任,建设单位负连带责任,分包单位负直接责任。凡是因违法用工或因包工头携款潜逃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分包单位必须先行垫付工资;分包单位无力及时偿付的,总包单位负责先行垫付,在分包工程款中扣除;总包单位因转包、违法分包工程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总包单位承担全部责任;总包单位无能力及时支付的,则由建设单位先行解决,并在总包工程款中扣除。

  工资明细整改限期

  各劳务用工企业现场必须备有农民工花名册,准确记录现场农民工;同时确保现场农民工劳务用工合同签订率和工资卡持卡率均达到 100%;现场必须备有经过农民工本人签字的工资发放明细表。自查情况按项目报至总承包企业,接受其监督。总包企业要对分包队伍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复查。

  企业拖欠吊销资质

  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处罚力度。对年底暴露出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劳务企业,将立刻中止其在本市的全部施工项目合同,本市企业限制其承揽新的工程甚至予以吊销资质,外地企业清出本市建筑市场,三年内不予进津备案;对由于监管不到位,使劳务分包队伍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或者已获得工程款而恶意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总包企业,一律予以停止招投标资格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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