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企业年金第二道社保护身符 解读企业年金试行办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3日09:12 黑龙江日报

  在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相继颁布《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认定暂行办法》后,我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黑龙江银监局、黑龙江证监局、黑龙江保监局等六部门酝酿很久的的企业年金实施细则———《关于贯彻落实〈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有关问题的意见》随即出台。这标志着我省企业年金运行规则正式确立。

  被叫做“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的企业年金,是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在千呼万唤之后终于走到普通职工面前。

  基本养老保险金够用吗?

  “以后不能指望小孩养老了,退休金只够基本生活,不能不为大病小灾做点准备啊。”今年刚刚38岁的李先生对自己的退休生活很是忧虑。李先生说,就目前参保的基本养老保险,自己60岁退休后的收入与当时职工工资会有一定的差距。

  “广覆盖、低保障”是我国目前重点发展的基本养老保险的特点。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养老保险处副处长赵志刚解释,按制度设计模式,基本养老金目标替代率,也就是退休后收入占退休前收入的比例应为60%左右,才能维持基本的生活水平。就目前看,基本养老保险的收入替代率不足60%,要保持退休前的

生活质量,仅靠基本养老保险是不够的,这中间的差距就要靠补充养老保险来填补。因此,将来职工退休应当由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所产生。除基本养老保险之外,还要
企业年金
、个人储蓄养老保险等多种补充养老保险。现阶段政府部门重点建设的是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其目的就在于要让职工在退休后拥有更多保障。

  企业年金是企业发展的保障

  作为目前只是少数人享受的“福利”,企业年金让广大职工期盼不已。而对于效益好的企业而言,企业年金对其长远发展可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随着我国现代企业制度的逐步完善,人才竞争将越来越激烈,企业要增强凝聚力和自主创新能力,不仅要靠在职期间的丰厚报酬吸引人,还要通过建立长效机制留住人。企业的意愿与企业年金制度内容“门当户对”,可谓“一拍即合”。因此省外不少企业已经把年金制度作为一种奖励,根据员工对企业贡献的大小,每个人缴纳年金标准不同,而每个人的标准也不是一成不变的,根据公司总体效益、个人表现,不断调整。

  “高薪不如高保障,良好的福利规划更能体现企业对员工的关怀。”一位公司老总这样理解企业年金制。

  据介绍,国家政策支持、企业自主建立、市场运营管理、政府行政监督是企业年金制度的特点。通过建立企业年金制度,既可以体现不同企业之间经济效益的差异,又可以体现不同劳动者之间贡献不用、待遇不同的差别,更好地发挥激励作用,调动员工为企业发展多做贡献的积极性。

  据了解,与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不同,企业在年金计划方面有更多自主权。年金不但能成为企业留住人才的“王牌”,更能激发每个员工的积极性和能动性。企业经营发展和职工利益被年金捆在一起,有利于提升职工的工作效率和企业凝聚力。

  全面覆盖道路漫长

  据了解,目前我省正在积极推进企业年金制度。而阻碍更多职工缴纳、享受“第二养老金”的,主要还是企业经营者的观念、态度。

  据省劳动保障厅养老保险处负责同志介绍,目前一些企业为节约用工成本,连基本养老保险费都逃避,或是不按职工实际收入,而是按政府部门公布的基数下限缴纳。没有长远发展眼光,企业经营者根本不会考虑企业年金。而对于效益还不太好的企业来说,基本社会保险及

住房公积金,已经是较重的负担,短时间内企业没有能力建立“第二支柱养老金”计划。企业年金有利于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退休人员的生活水平,但要全面覆盖,道路还很漫长。

  据了解,我省已经出台一些引导政策,促进越来越多的职工走进“第二支柱养老金”。据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秦玉德介绍,随着我省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的全面实施,市地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压力将会逐步得到缓解。今年我省下大力气将基本养老保险费率降低到22%%,这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企业的负担,为企业开展年金制度留下了宝贵的空间。在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中,我省已经争取了建立企业年金制度所需资金4%的税前列支的优惠政策。因此企业年金制度在我省的实施具有一些有利条件。

  “第二支柱养老金”缓步出“深闺”

  近日,我省召开了企业年金制度推进会议,这意味着我省企业年金制度正式进入实质操作阶段。

  8月2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正式确立了37家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据太平人寿保险公司黑龙江分公司副总经理张晓林透露,该公司已经被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认定了企业年金“受托人”和“投资管理人”两项资质,并已经介入我省两家效益比较好企业,正在与他们共同酝酿该企业的年金方案,近期将递交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据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养老保险处副处长赵志刚介绍,我省从1991年就已有不少企业为职工建立了补充养老金。但由于我省作为老工业基地,人口老龄化问题比较突出,赡养率较高,全国城镇企业在职职工与离退休人员之比为3誜1,而我省为2.5誜1,这就决定了我省城镇企业养老负担较重,基本养老保险费率较高,很多企业在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费之后甚至连基本养老保险统筹项目外的各项待遇都难以发放了,更谈不上补充养老保险,因此,截至目前全省仅有1000多万元补充养老保险基金。

  太平人寿保险公司黑龙江分公司副总经理张晓林说,虽然企业年金养老保险在我省刚刚实施,但连日来,每天都有“性急”的单位前来咨询年金的政策和最新情况,反映出企业职工对“第二支柱养老金”的迫切期待。

  企业年金

  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由企业和职工双方按约定的比例共同缴纳,企业缴费最高比率不超过8.3%。职工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可以从本人所在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一次或者定期领取相应的养老金,不得提前提取。

  (黑龙江日报)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