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政院”通过将“中选会”委员减为7人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3日09:35 中国台湾网 | |||||||||
中国台湾网11月3日消息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湾“行政院”昨日通过了“中央选举委员会组织法草案”,对“中选会”委员人数及任期做出修改,但台“立法院”对这个“政院”版本的“草案”提出异议,已经另外提出版本。 据报道,根据“政院”版本,“中选会”委员将由现行16人减为7人,任期6年,都是专任,人选必须由“行政院”提名,交由“立法院”同意后任命。此外,相同党籍的委员
据悉,对于这个“草案”,台湾“立法”机构提出异议,认为“中选会”应该比照“NCC”(传播通讯委员会),依照政党比例产生,因此“立院”也提出了自己的版本。 台湾“中选会”业务涉及选举“法令”的修正、选区的划分以及财产公布的监督、选举结果的公布等,是台湾选务的“中枢神经”。去年,“中选会”同意了陈水扁推动违反“宪法”的“公投绑大选”,并在国亲对选举过程和选举结果提出质疑和抗争的时候,仍然宣布陈水扁当选,“中选会”因此备受质疑。(徐丽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