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两岸二沙岛立法“限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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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3日09:41 金羊网-新快报 | |||||||||
广州将首次用法规保证城市景观,城市中轴线、琶洲、珠江新城、白云新城也在“限高”之列 新快报讯(记者廖颖谊)近年来,珠江两岸应限制建筑高度的呼声日渐高涨,但却一直未有定论。记者从昨起公开征集意见的《广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草案)中获悉,除了珠江两岸外,城市中轴线、琶洲、珠江新城、白云新城和二沙岛等均被作为重要的城
在较长一段时间里,房地产开发建设中均特别重视对土地的高强度的利用,而往往忽略了更具可持续发展的公共空间的保护。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院的相关专家昨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一次将“限高”明确写进法规里,充分体现了广州从以往的着重追求经济效益向关注公共利益及城市可持续性发展的方向迈出了可喜的步伐。 该位专家表示,尽管国外如波士顿、亚特兰大等城市早在上世纪90年代便已作出了相关的划定限高区的尝试并持续至今,但对比国内其他城市而言,广州的这一做法仍然是走在城市规划的前列。 (晓航/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