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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报社原社长、副社长昨双双受审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3日09:41 金羊网-新快报

  两老总6年收回扣238万

  新快报讯(记者 曹晶晶 实习生 刘琼)曾被评为全国报业先进经营管理工作者的广东××报社原社长兼总编黄德荣如今站在了被告席上!昨日,黄德荣和广东××报社原副社长、副总编宋南因受贿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

  借印刷业务收回扣238万今年55岁的黄德荣和43岁的宋南都是具有大学文化的知识分子。1997年底,宋南通过罗某认识了专门做印刷业务的冯某。冯某为了拉到广东××报这笔印刷业务,几次与宋南商谈,希望宋南把该报的印刷业务交给其公司做,并承诺每印刷一份报纸给其2分钱回扣。后双方经过反复商谈签订了印刷协议。黄德荣和宋南两人则约定“分成”。“因为黄德荣当时是我的领导,所以每次拿到回扣后都是他拿三分之二。刚开始我从冯某那拿到回扣后都是直接给黄德荣,他分好后再把我的那份给我,后来为了减少麻烦,我就留下自己的那份后,再把他的那份给他。”宋南在庭上如此描述二人分赃的情况。据公诉机关的材料显示,冯某给黄德荣和宋南的回扣在7年间不断上升。冯某在证人证言中交待:“宋南后来对回扣不满,认为太低了,为了留住这笔业务,于是我们就把回扣最高提到了4分一份。”6年间,黄德荣和宋南共收受回扣达73次,总额238万余元。

  回扣只是“感谢费”?在昨天的庭审中,黄德荣、宋南对自己收受回扣这一事实均没有异议。但黄德荣辩称“当时宋南只说是感谢费,并没有说是回扣”。黄德荣还说,他收受的回扣除一部分用于小孩读书、妻子治病之外,其他的都用于公益事业,帮家乡修路、盖房子等。宋南则辩称“我只是报社的一个工作人员,没有决定权,最后拍板还是由一把手定”。由于时间跨度长达6年,且每次交易的时间、地点、数额都没有详细的记载,昨日庭审中两人受贿的次数和数额就成为控辩双方辩论的焦点。黄德荣和宋南均对起诉书指控的受贿73次和总额238万余元予以否认。辩方律师称“公诉机关对受贿数额的推断过程并不清楚,且冯某从印务公司拿到给黄德荣和宋南的钱后,并不一定如数全都给了他们二人。因此根据广东××报社开出的增值税发票和冯某的供述推断出来的数据并不准确”。

  黄德荣庭上后悔所作所为在昨天的庭审现场,55岁的黄德荣头发全部花白,举止间透出一股书生气。走进法庭时,他的手里拿着早已准备好的辩护词,上面密密麻麻手写了好几页。他仔细听公诉机关宣读的每一项证人证言,并不时地发表自己的辩护意见。黄德荣表示自己一介书生,被捕后颜面丧尽,感觉生不如死。在最后陈述中,他称对自己的违法行为追悔莫及,希望法官能够从轻处罚。本案将择日宣判。(侯颖/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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