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评 求解独木水库的遭遇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3日09:44 中国环境报 | |||||||||
为一个水库专门颁布一部法律,这种立法待遇不但在云南省,就是在全国也不多见,由此可见云南省人大对独木水库的重视。但是,这次的执法检查情况表明,这部法律并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宝贵的法律资源被浪费了,立法者的初衷没有实现。在水质严重恶化的独木水库面前,法律失去了权威,执法者失去了尊严,政府失去了诚信。 独木水库是曲靖市政府确定的后备水源,曾明确规定在2004年10月供水,但是由于
另外,曲靖市一边花巨资建成了独木水库的供水设施,一边却不采取强硬措施对水库周边的污染企业进行整治,致使这些企业无序生产,继续排污,供水计划一拖再拖,无形中造成了前期投资的巨大浪费。这种矛盾的做法令人困惑,一个可能的解释就是政府决策的制定与落实相脱节,政令运行机制不畅通。 保障人民群众的饮用水安全、改善环境质量等公共管理事务已经成为当下政府应该大力抓的重点工作,它不仅检验着政府的执政理念,而且衡量着政府的执政能力。在这一点上,曲靖市显然还需要时间和实绩来证明自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