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工商报原正副社长被控共同受贿238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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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3日10:01 南方都市报 | |||||||||
本报讯 (记者 吴秀云 实习生 刘美婷) 广东工商报原社长黄德荣和副社长宋南因涉嫌共同受贿238.7万元,昨天在广州中院同堂受审,两人被指控将上述款项按2:1的比例瓜分。 社长和副社长分了回扣款
黄德荣身材不高,头发花白,戴一副宽边眼镜。据检察机关指控,从1997年12月到2003年3月,时任广东工商报社长、总编的黄德荣和副社长、编辑部主任宋南利用分管编辑出版业务的职务便利,先后73次收取广雅印务和广东财贸干部管理学院印刷厂负责人冯某以印刷报纸回扣的名义贿送的238.7万元,黄德荣和宋南按2:1分成,黄德荣收了其中的159万多元,宋南则拿了其中79.5万多元。今年年初,天河区检察院收到广东工商报员工举报,称黄德荣和宋南有贪污、受贿嫌疑,两人随即在3月9日被刑事拘留。 还以为向组织交代就没事了 黄德荣对检察机关指控的事实没有意见,但是认为报社有广告收入,自负盈亏,不用国家拨款,因此,自己不是国家公务人员,主体资格上不构成受贿罪;他还对指控数额有异议,认为时间长达7年,他不记得收取回扣的次数和数额了,印象中没有这么多。 谈起当初之所以在案件侦查阶段签名供认受贿数额,黄德荣情绪很激动,他说:“3月8日检察院的人来找我了解收钱的事情,我就全都说了,我以为自己把工作上的错误向组织交代了,就没事了,谁知道他们给我戴上了手铐,还把我关进看守所,之前我根本不懂法律,一进看守所就万念俱灰了,什么抢劫的、杀人的都关在里面,我一想连死都不怕了,就不管什么内容都签名了。” 宋南对受贿的罪名没有意见,但是认为受贿数额没有这么多,自己受贿也不过是二三十万元。至于当初在侦查阶段为什么承认这些受贿数额,宋南称是因为被捕时他刚离婚,经历了风风雨雨之后,精神受了很大刺激。 百万巨款为女友买楼买车 两人均称不能退赃。对于赃款的去向,黄德荣声称都用于给老婆治病、赡养父母、小孩读书和捐给大学等公益事业了,至于捐给什么公益事业,黄德荣没有作出说明。黄德荣再三强调,孩子的妈妈得了癌症,先后做三次手术花了很多钱。法官劝说黄德荣,是否积极退赃,对他的量刑会有影响。黄德荣语气坚定地表示,钱都花完了,赃款一点都不能退。 公诉人举证称,黄德荣用收受的贿款在凤凰城给女友买了价值110多万元的三层联体别墅,还花了33万多元给女友买了一辆汽车,另外30万元存款也是在女友名下。在公诉人宣读这份证据时,黄德荣不时紧张地用手擦脸,当听说女友名下存款已被冻结时,黄德荣沉吟许久后表示,他对这份证据没有意见。 至于宋南,他不能退赃的理由是钱都花完了,至于花在什么地方,宋南笼统地回答,平时生活中花了。 目前此案还在审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