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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最低工资实施新标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3日10:28 江南晚报

  无锡一类地区每月可提高70元,但参保职工工资“明升暗降”

  本报讯记者果一报道从11月1日起,江苏省最低工资执行新标准,这在无锡部分职工中引起不小反响。昨天市区一名孙女士向本报反映,按照最近公布的全省新标准,在锡城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企业中,参加社会保险的职工工资将“明升暗降”。虽然月工资标准提高70元,但实际上每人每月到手的工资反而要减少24.5元。

  去年7月开始,无锡地区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为,一类地区每月620元、二类地区每月500元。据了解,新调整的省最低工资标准为,一类地区:690元/月,提高了70元;二类地区:550元/月,提高了50元。但今年省里在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同时,也调整了最低工资内含口径,这一口径与去年有明显不同。去年7月1日,全省在调整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时,明确规定在最低工资标准中,不含劳动者个人依法缴纳的最低社会保险费,这部分由企业支付。今年这一条被拿掉了,这意味着在职工工资中,将需要扣除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了。

  有关人士介绍,目前,无锡市企业参加社会保险的职工,每月最低缴费基数为945元。其中,职工个人按10%缴付(包括养老保险7%、医疗保险2%、失业保险1%),即每月要从工资中扣除94.5元的社保费。按新的最低工资标准,一个职工每月拿690元工资,扣除个人缴付的社会保险费,实际到手只有595.5元,比现行最低工资标准少了24.5元。

  据了解,这次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规定,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不得计入职工的最低工资内,应由用人单位另行支付。职工在“剔除”这些收入和缴纳个人最低住房公积金后,月收入还达不到最低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补足到省标准。这次省里同时提高了小时工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5.8元/小时,比去年提高0.6元;二类地区:

  4.6元/小时,比去年提高0.4元。目前,无锡市正在研究“省标”精神,近期将公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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