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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汉失火毁林 烧伤被判缓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3日10:40 温州都市报

  本报讯11月1日,文成县法院考虑到朱某因被严重烧伤致使行动不便,特将审判庭搬到朱某所在朱雅乡朱寮村里来审理案件。经判决,朱某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经审理查明,今年4月17日上午,朱寮村老汉朱某在山上烧泥灰,不慎引燃周围枯草而引发大火。朱某见火势蔓延,就拼命扑救。由于风向变化,大火最终导致朱某本人被严重
烧伤。后经鉴定,此次森林火灾直接经济损失7万余元,朱某的行为已构成失火罪。吴祖坚刘化章董云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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