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推进金融法制环境建设 构建和谐金融生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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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3日14:50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北京11月3日消息(记者边琪、实习记者曹佳)首届“中国金融论坛”今天在北京举行,论坛的主题是“金融生态:中国金融发展面临的考验”。部分省(市)政府、金融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的领导及研究机构的专家学者代表就我国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方面的一些问题进行了讨论。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在2004年底首次将生态学概念引申到金融领域,提出“金
中国金融学会常务副会长、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吴晓灵提出,“金融生态”作为一个系统,可以理解为由金融主体及其赖以存在和发展的金融生态环境构成,是彼此依存、相互影响、共同发展的动态平衡系统。 吴晓灵指出,完善的法制环境是金融生态的主要方面,金融法制建设直接影响着金融生态环境的有序性、稳定性、平衡性和创新能力,决定了金融生态环境将来的发展空间。 吴晓灵表示,完善金融法律是建设良好金融生态的根本。完善金融法律体系,特别是要完善与银行债权保护密切相关的《破产法》和《物权法》。同时,优化执法环境,消除行政对法律的干预,努力推进金融法制环境建设,构建和谐金融生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