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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尼泊尔签署互发商务人员多次签证换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3日14:57 新华网

  新华网加德满都11月3日电 (记者陈乔炎)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尼泊尔国王陛下政府近日签署了互发商务人员多次签证的照会换文。

  根据换文,尼方为持因公普通护照的中国公民颁发两年多次有效、每次停留最长不超过180天的入境签证,如有需要,此签可延期。尼泊尔王国驻中国使领馆可凭中国外交部领事司照会,或中国政府各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外事办公室公函,或中方合法注册公
司(雇主)的信函和尼方合法注册公司或尼方批准的任何机构的邀请函为中方符合条件人员颁发上述签证。双方申请上述签证人员需填签证申请表、交一张照片和缴纳签证费。

  中国驻尼泊尔大使馆经商处官员说,这一换文的签署,将给两国商人的贸易交往提供便利,并将有效促进两国间的经贸往来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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