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不达标不办理规划许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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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3日15:32 深圳晚报 | |||||||||
市规划局建筑节能设计专项检查完成 节能不达标不办理规划许可 本报记者彭森通讯员郑广翔报道今年我市新建筑的建筑节能设计情况好于去年。记者昨天从市规划局获悉,该局日前对我市建筑节能设计进行的专项检查显示,2004年度深圳
市规划局根据建设部和省建设厅的要求,从今年9月29日至10月14日,对我市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和建筑节能工作进行了全面的检查。根据该局对我市建筑节能设计审查情况的统计,2004年,深圳市完成审查居住建筑面积1178.9124万平方米,其中执行建筑节能标准的有388.7020万平方米,32.97%的建筑有节能设计;2005年已完成审查居住建筑面积863.4958万平方米,其中执行建筑节能标准的有437.3091万平方米,50.64%的建筑有节能设计。 据介绍,深圳市的建筑节能工程是从2002年6月《建设部建筑节能“十五”计划纲要》的颁发时开始启动的。从今年开始,新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的施工图都要有节能专篇,否则建筑节能审查时将不予通过。 市规划局总师室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对违反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民用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不得通过,不予办理规划许可证。对设计、审查单位不按照节能标准进行设计、审查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 |||||||||